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第2批童车等6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该局在郑州、漯河、许昌、新乡、南阳、商丘等6个省辖市抽查19家生产企业的40个批次的儿童童车产品,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不合格厂家涉及河南大鹏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河南来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许昌龙飞童车有限公司。主要不合格项目包括涉及动态耐久、标志及使用说明等。
本次监督检验依据GB14748-2006《儿童推车整车通用技术条件》、GB14747-2006《儿童三轮车整车通用技术条件》、GB14749-2006《婴儿学步车整车通用技术条件》、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及《2017年第2批童车产品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重点对童车产品的童车材料、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金属表面、燃烧性能、危险夹缝、剪切和挤夹点、锐利边缘和尖端、小零件、外露突出物、机械部件的连接、手把强度、制动装置、束缚系统强度、动态耐久性、动态强度、撞击强度、静态强度、稳定性、把横管、冲击强度、学步车脚轮、框架离地高度、防撞间距等项目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