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8大类食品71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99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其中河南豪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法式面包不合格被通告。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
通告显示,河南豪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法式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16,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初检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据悉,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平顶山、新乡、漯河、三门峡、南阳、济源、汝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