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局日前发布了2018年广西流通领域燃气灶、燃气热水器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显示,抽检的80批次样品中,合格的只有23批次,整体合格率仅为28.75%。
据悉,本次抽检样品主要来自百色、南宁、北海、防城港、河池5个市的30个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和小商铺销售的燃气灶和燃气热水器商品。小商铺成为本次样品的主要来源地,样品达到64批次。其中,家用燃气灶具44批次,不合格37批次,不合格主要项目涉及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熄火保护装置结构要求、热负荷偏差;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36批次,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主要项目涉及热负荷准确度、热水产率等。
青岛华南欧派在广西3市“沦陷”
中国消费网•家居视界注意到,在广西工商局公布的不合格名单中,青岛华南欧派电器在广西南宁、北海、百色3市销售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均被判定为不合格商品象。其中,在百色市销售的商品规格为JSD,在南宁市和北海市销售的商品规格均为JSD14-7,两种规格商品的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热水产率、热负荷准确率、热效率。
中国消费网•家居视界还注意到,广西工商部门在南宁市抽检的青岛华南欧派电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有两批次分别于2017年12月16日和12月19日生产,而这两批次商品均不合格。
据悉,热水产率、热负荷准确率、热效率等在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中均属于强制性条款。如热效率不合格,可能会对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专家表示,在国家大力提倡低碳、节能环保的今天,热效率是各个企业争相提高的一个指标。一些出产厂家为降低成本,运用不合格的元器件拼装燃气灶具,私自更改火眼巨细。还有部分生产厂家不了解出售地的气源成分,未进行详尽的气源适配性查验,就盲目生产,构成灶具热效率不合格。而热负荷是指燃气灶具在额外燃气压力下,运用基准气在单位时间内放出的热量,不合格的缘由主要是生产厂家为寻求高赢利,把实际上是小热负荷的燃气灶具标示成大热负荷,误导消费者。
目前,广西工商局已要求各地根据抽检结果,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对不合格的商品采取下架或者召回制度,确保市场经营秩序稳定。
不合格燃气具有隐患购买需注意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6年,广西就曾发生过燃气灶爆燃伤人的事件发生。柳州市民陈先生购买燃气灶仅4个月后,他的母亲在使用燃气灶时,燃气灶下方的橱柜突发爆燃。事故中,陈先生的母亲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其脸部、腿部伤势严重,花费了1万多元的医药费。
中国消费网•家居视界通过网络检索发现,因燃气灶和燃气热水器不合格而导致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例子不在少数,究其原因,均为生产厂家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来牟取不当利益。
广西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燃气用具时,应选择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并已经办理销售备案登记的燃气器具;购买贴有能效标识的产品,并将能源效率作为选购时考虑的因素;确认所用燃气气源,购买与之相适应的燃气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