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3期)。公告显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白酒、灭菌/巴氏乳、牛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餐饮食品7类食品共521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1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据悉,不合格样品为标称北京盛世祥瑞商贸有限公司供货,北京兴基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基铂尔曼饭店经营的河虾,不合格项目为呋喃西林代谢物,经检测实测值为26.1 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
北京德宝会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鲟鱼,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经检测实测值为146.8 μg/kg,标准值规定为≤100 μg/kg。
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谷仙居菜馆使用、消毒的盘子,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为检出/50cm2,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
标称北京二商穆香源清真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供货,北京亦海情餐饮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经营的牛肉(牛肋条),不合格项目为克伦特罗,经检测实测值为1.09 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
常春喜(丰台区大灰厂集贸市场)经营的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经检测实测值为0.14 m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称北京辉京梦达商贸有限公司供货,北京亦海情餐饮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使用的生姜,不合格项目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以氯氟氰菊酯计),经检测实测值为0.028 mg/kg,标准规定最大残留限量为0.01 mg/kg。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