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大连监管局对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的三道行政处罚决定书(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34号、35号、36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周亮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该分行因异地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大额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人民币50万元;因授信管理中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本行账户归还前期贷款,部分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他行账户后转银承保证金,被罚款人民币50万元;因以贷转存、贷中审查管理不尽职、贷款发放支付管理存漏洞,被罚款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