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康县周先生向映象网反映称,其手机号码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移动公司开通两项业务。另外,因为他的号码是所谓的“靓号”,套餐费最低消费500元/月,失效时间竟至2848年。记者联系其客户经理,对方称不方便联系,记者联系河南移动客服热线,客服人员称已经记录信息并反映至相关管理部门,截止发稿前,尚未接到移动公司相关回复。
用户莫名被开通两项业务
太康县的周先生拨打新闻热线反映,今年3月1日他的移动手机号码被移动无故增加了两项业务“集团彩铃”和“集团网”,移动公司并没有提前通知自己。
“那两天不少朋友都给我反映,说是拨打我号码,彩铃声是一个金融贷款公司的宣传铃声,还以为我换工作了,对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很大干扰,影响很不好。”周先生无奈的说道,他被开通的其中一项业务正是集团彩铃业务。
据周先生介绍,他的手机号码被开通的这两项业务,他本人提前并不知情,也没有提出任何申请。后来两天后查到移动10086发来的短信提示才得知,随后他开始联系短信上显示的客户经理王某要求取消业务。
“她一开始态度不好,并不承认私自开通业务,然后告诉我也查询不出来是谁开通的。然后我打10086客服投诉,还有工信部官网和工信部投诉电话,他们态度才好起来。”周先生介绍道,开通的两项业务两天后就被取消了。
“后来客户经理承认是移动方面的失误,愿意协调赔偿我一百元话费,我不同意。”周先生认为自己的号码私自被开通业务,移动方在最开始时推卸责任,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他希望移动方出具书面道歉,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也不需要赔偿话费。
“书面道歉她不愿意做,这事没有谈不好就僵持了下来。”周先生介绍称至今三个月了,仍然没有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而且从4月中旬开始,10086就不再联系周先生了。客户经理王某最后一次联系他是四月份,她打来电话表示,“若不同意的话,话费就不会再赔偿了,以后也不会再联系。”
周先生称自己没同意话费赔偿,最终话费也没送,移动就不再处理了,到现在仍没有任何结果。
吉祥靓号有最低消费,失效时间至2848年
“我这个号码是去年12月份从朋友那过户的,手机套餐费388元/月,从移动掌上营业厅查询,每个月最低消费是500元,移动说是我手机号是吉祥靓号,规定没法降低最低消费。”周先生还向记者反映了一个问题,他的号码尾号五个数字是一样的,被移动方认定是吉祥靓号,最低消费500元/月。相当于是每个月周先生的手机套餐费用达不到最低消费水准,就按照500元/月直接扣费,额外多扣112元。
“移动客服说当初开卡时有合约和协议,我查询得知合约到期时间特别长,失效时间为2848年。”说到最低消费的失效时间,周先生自己都笑了,“竟然到2848年,还有八百多年啊!”据周先生介绍,他这个吉祥号码是从朋友手中过的户,过户时就去了营业厅拿着身份证直接过户,也没有手签过任何协议。
“这也太不合理了”,周先生对自己手机号码最低消费的失效时间感觉太离谱。记者也看到了周先生发来的查询信息,失效时间确实到2848年5月6日。周先生质疑移动方吉祥靓号的最低消费及套餐是否合理,也希望更多的消费者擦亮眼睛。
律师说法:通信公司私自开通收费项目涉嫌欺诈
记者就周先生私自被开通相关业务联系其客户经理王某,记者告知身份后,她称现在不方便,稍后会联系。但截至发稿前,王某也没有再联络。随后记者拨打河南移动客服热线,客服人员称已将信息记录并反映至相关管理部门处理,相关截止发稿前,尚未接到移动方任何回复。
记者就周先生所遭遇被移动“私自开通业务”的情况联系了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中伟,张律师表示,通信公司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开通收费业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涉嫌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据此可知,消费者至少可以主张500元的赔偿额。
张中伟表示,以后消费者若遇到周先生这样类似的案例,还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渠道进行合理维权。
据了解,周先生所遭遇的被移动私自开通业务并不是孤例,记者查询到不少相关案例,从网上投诉平台上亦有不少消费者投诉运营商“乱收费”不合理现象,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学会用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金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