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按月月或按次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
2.因劳务报酬开具了发票,在开具发票是按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不再对自然人直接扣缴个人所得税,而是有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的单位采取预扣预缴的办法。
3.目前的劳务报酬所得按月或按次计算低于4000元每月的,减除800的费用按20%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按月或按次劳务报酬所得高于4000元的但低于20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后,按20%的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按月或按次超过20000元不到50000元部分,按30%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按月或按次超过50000元部分,按40%的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4.劳务报酬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平时只是预扣预缴,具体一笔劳务报酬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具体缴纳多少需要并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汇总计算。
4.目前的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比率是在过去老的个人所得税转移过来的,不同的是原来老的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每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是确定的,不同于现在的平时支付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代扣代缴与预扣预缴虽然两个字之差,但意义大不相同。现在还有不少财务人员没有区分清楚两者的差别。
5.实务中我们发现,现在的劳务报酬对四项综合所得在12万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来讲,预扣预缴比例有点偏高,因此建议取得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且年度综合所得即使低于12万元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即使可以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也建议大家主动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一定会有退税的惊喜等着你。此外其他主要以劳务报酬收入为主的纳税人,建议也要通过年度汇算计算是否进行多退少补,因为目前总体看,对绝大多数普通劳动者来讲,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率有点偏高,年度汇算退税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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