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来,随着国内女性对身体健康方面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一些号称可以治疗各种妇科炎症和疾病的抑菌粉产品也开始变得愈发引人关注,德沃微商旗下的“佳茵益生菌”如今在网上也是备受追捧。
那么德沃微商有着怎样的公司背景?“佳茵长期使用可以治愈宫颈糜烂”等说法是否可信?“纤美畅优”与德沃微商4.0有何关联?有着“专治肥胖的风味饮品”之称的“共轭亚油酸风味饮”是否具有减肥和提高免疫力等功效?
侵权纠纷,多次重演
“德沃微商”隶属于香港德沃时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据悉,这是一家集医疗美容、时尚美容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深圳沃尔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德沃微商的经营主体,成立于2013年9月7日,法定代表人钟祥林,股东有余志强(大股东)、钟祥林。在德沃微商的管理层方面,据官网显示,德沃美学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为余志强(别称“余大大”);德沃美学集团首席产品规划师、香港德沃时尚国际集团总经理为李怡雯。
另外一家名为上海恒奢商贸有限公司的企业也与德沃微商关联密切,该公司为公众号“新德沃”的认证主体,成立于2012年12月13日,法定代表人李永平,股东有李永平(大股东)和庄美珍。值得注意的是,据企查查显示,在过去这些年间,上海恒奢商贸有限公司因“企业自身未履行法定义务被限制高消费”、“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次数早已不是一次两次了。
(图片来源:企查查)
回首过往,因为肖像权纠纷,该公司也曾被黄晓明、王秋紫、王希维、潘霜霜起诉过,而前文提到的深圳沃尔沃公司也未能幸免,该公司也同样因肖像权纠纷被戚薇和李冰冰告上过法庭。调查发现,在上述这些案件中,上海恒奢商贸有限公司和深圳沃尔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都被法院认定为侵犯了多位原告的肖像权,不但要对被侵权方赔礼道歉,还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图片来源:企查查)
虽然有着如此不光彩的履历,但这些并不妨碍德沃微商在广告推广方面大展拳脚:“在2020年春节期间,德沃微商在19个一线城市机场,12个城市高铁,展开了强势的广告宣传,广告累计曝光量破5亿。”
消毒产品,治疗疾病?
说到德沃微商旗下的拳头产品,“佳茵益生菌”毫无疑问可以占据一席之地。但在近年来,一些宣传资料对该产品的夸张包装却很难令人信服。比如一些推广佳茵的公众号平台就曾这样介绍过这款产品:“佳茵长期使用,可以治愈宫颈糜烂,平衡阴道菌群,恢复阴道健康环境,这样的环境是不会有炎症的。提高阴道抵抗力以及治愈能力,这就是佳茵治疗宫颈糜烂的原理。一定要在这时间及时治疗,不然就会演变成宫颈癌!”
其他的诸如“佳茵益生菌官网总代”、“佳茵益生菌总代理”、“佳茵益生菌总代招募代理商”、“佳茵益生菌招商股东”、“德沃佳茵益生菌官网正品集团公司”等多个公众号也都不约而同地认为佳茵可以预防、治疗多种妇科疾病。
为了让更多人记住佳茵的功效,公众号“德沃梦想家”更是直接将佳茵益生菌称之为是“妇科炎症的克星”;无独有偶,公众号“德沃酵素XEQ系列江苏总代”也把佳茵益生菌比作是“妇科病的疫苗”。
而事实上,该产品全称为“佳茵善愈菌冻干活性因子妇用抑菌粉”,仅为消字号产品,批准文号为辽卫消证字[2013]第0032号,实际生产企业为沈阳惠美仁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显然,该产品仅为消毒产品,并非械字号产品或药品。据产品说明书显示,该产品的抑制微生物类别为“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白色念珠菌有抑制作用”,使用范围为“用于女性阴道和外阴的抑菌清洁”。同样,对于该产品的实际使用范围,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也仅写有下面这六个字:“阴道粘膜抑菌”。
可见,该产品的实际用途并不包含可以预防、改善乃至治疗各种妇科疾病,因此,上述宣传材料所提及到的“治愈宫颈糜烂”等功效明显涉及医疗作用,对此,我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案例不断,曾遭处罚
然而,为了证明该产品确实有相应的功效,官方公众号“新德沃”还通过图片的形式晒出过相关案例,以产品受益者的身份为该产品的作用现身说法,并通过文字的形式进行说明:“佳茵益生菌,为女性而生,它的研发问世,拯救了万千女性的难言之隐。佳茵改善了困扰她们多年的妇科疾病,还给她们正常的生活。自上市以来,佳茵销量纪录屡创新高,目前销量已高达2亿盒!”
在其他平台于网上对外公开的宣传材料中,各种案例也是层出不穷。
这些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事实上,早在2018年,上海恒奢商贸有限公司就曾因广告违法行为收到过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开出的罚单。据相关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从2018年7月至案发,在其公司微信公众号“爱泽雨林”使用有“爱泽雨林,国内首款纯天然无添加母婴品牌”等宣传用语。当事人在爱泽雨林澳洲茶树纯露未上市销售且市场上已经存在其他品牌的“纯天然无添加”澳洲茶树纯露的情况下,为提前达到宣传效果,使用上述虚假广告用语。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如下处罚:一、 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对于近些年来围绕着佳茵出现的虚假宣传乱象,“南都鉴定评测实验室”也曾在相关报道中指出:早在2016年,有微商把一款具有消字号资质的佳茵私护产品宣传成治妇科病神器,声称该产品可以治疗多种妇科炎症,甚至可以对“不易受孕”也有疗效,并且“无任何副作用,孕妇和哺乳期都可以使用”。多位医生紧急提醒:“消字号”产品不能当药用。既然消字号在实际推销中宣传疗效,为何不直接申请为药品准字号?北京鼎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史立臣向南都记者表示,与药品准字号相比,消字号产品审批上市更容易、时间更短、利润更丰厚且违法成本更低。
除了佳茵,德沃微商旗下另外一款引人注目的产品就是“玻尿酸”了。关于该产品,有相关PPT显示,该产品所含有的成分“细胞基础胆甾醇”具有抗炎功效。“抗炎”这个关键词也明显涉及到了医疗作用,但调查发现,这款名为“XEQ方程式 酵母玻尿酸精华液”的产品的备案编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0015642,显然,该产品只是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对此,《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严格禁止各类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的标注行为。因而,上述宣传材料对其产品所含成分的包装也可能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规定,涉嫌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销售模式,传统微商
关于模式,据经销商阿青(化名)介绍,德沃微商是传统微商,代理商的利润来源基本上就是差价利润和零售利润,没有其他的各种奖金。德沃微商目前销售的产品主要有“佳茵”和“玻尿酸”,对应的分别是不同的产品价格表。佳茵:
玻尿酸:
(最高级别为总代,拿货300箱起)
阿青还表示,成为德沃的代理之后,还拥有了卖课的资格,课程内容关于短视频教学,这也是德沃微商进入4.0时代后推出的一个模式。课程的价格是980元,德沃的代理商卖出一个课程就能赚大约400元的学费,不同的代理级别对应的收益也是一模一样。值得一提的是,买下课程成为学员之后也并没有卖课的资格,只有成为代理才有资格做课程推广。
眼下,在腾讯灵鲲金融风险监管平台当中,“德沃青苹果”(青苹果是德沃微商旗下的一支团队)这个关键词已被标记了1955次,虽然标记类型为“暂未发现定性的相关报道”,不过主要标签有“发展下线拉人头”的字样。
在本篇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了德沃微商旗下的核心产品是否在相关宣传材料中存在过度包装的现象,在下篇报道中,我们将着重关注的是在德沃微商4.0时期推出的“纤美畅优”到底是一款怎样的品牌,请继续关注微商电商调研。
来源:微商电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