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深入落实“三个推进”和“四个着力”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阜新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清费减负优惠政策,从源头上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年初以来,阜新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费减负政策文件5个。从4月1日和7月1日起,分两批取消、停征、调整涉及我市的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预计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6134万元。为保障收费和基金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真正实现清费减负政策惠企惠民,市财政局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及时将收费和基金清费减负优惠政策文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根据收费和基金优惠政策,动态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清单之外的收费和基金一律不得执行;三是缴销涉及取消、停征收费和基金项目执收单位的财政票据,充分发挥财政票据的源头控制作用;四是关闭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中涉及取消、停征的收费和基金项目,杜绝继续征收、延期征收等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