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处罚力度正在升级。《证券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统计发现,8月1日至10日,已有11家金融机构因违反反洗钱工作不到位而受到行政处罚,包括7家银行、2家保险、1家证券公司和1家信托公司,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合计被处以罚款1065万元。
银行方面,上海某银行毕节分行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共计1万元。
四川某银行贵阳分行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处以罚款4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共计6万元。该行违反的具体内容包括: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
天津某银行西安分行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处以罚款8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罚款7万元。
某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处以罚款105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8万元。
在保险公司方面,某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处以罚款60万元。同时,对该公司一名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2万元。
在信托公司方面,某信托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被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4万元罚款。
除此之外,央行8月1日发布的信息显示,人民银行总行依法对其他3家银行、1家证券公司和1家人身险公司在机构总部反洗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罚。5家机构及相关责任人被罚金额合计达662万元。
5家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着力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性,以更好地发挥预防和打击犯罪的作用。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延续严监管的态势,坚持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理念,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人民银行全系统共组织实施了1708项反洗钱专项执法检查,和616项含反洗钱内容的综合执法检查,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罚款金额合计约1.34亿元,比2016年增长106%。
今年以来,金融机构都加大了反洗钱工作管理的备战,监管部门也针对部分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不到位加大了处罚力度。业内人士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当前反洗钱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方面,金融风险总体仍有上升压力,反洗钱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同时,金融制裁合规风险凸显,我国金融机构海外反洗钱合规风险上升。
7月26日,央行一连发布了4份关于强化各类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的文件,具体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这些文件的发布旨在提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性,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