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业态将告别监管真空。昨日,交通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明确将网约车纳入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在考评期内,网约车驾驶员分数低于3分将要“回炉”接受培训。该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3年。
据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介绍,《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巡游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纳入考核体系,满足网约车与巡游车业态的不同管理需要,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
《办法》将网约车新业态纳入考核,明确出租汽车企业(含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含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均须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6类共19个项目,除了与巡游车企业共有的企业管理指标、安全运营指标、运营服务指标、社会责任指标及一些加分项目外,还另外设置了信息数据指标,包括考核数据接入、数据查阅等情况,由部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在每年1月底前完成测评。
记者发现,《办法》细化了对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的考核标准。对于网约车司机来说,总共20分的计分制非常严格。若有以下11种行为的,直接扣至0分。
其中包括网约车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主要或全部责任的;驾驶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车辆、或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转借、出租从业资格证的;将网约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并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殴打、威胁、恐吓、骚扰乘客的;故意泄露乘客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乘客隐私的;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对其服务质量做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拾到乘客遗留物品拒不上交的;拒绝接受依法检查,或采取故意堵塞交通等方式阻碍行政执法的;违反法律法规,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等停运事件的。此外,还包括本次考核过程中或上一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或隐瞒诚信考核相关情况,且情节严重的。
针对社会关注的“顺风车”乱象,交通部强调各地应加强打击以小客车合乘之名行非法运营之实的网约车行业违法行为。王绣春表示,各地和企业应该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尤其是加强对驾驶员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事故、暴力犯罪记录等背景情况核查,防止不合规的企业、车辆和人员进入行业,守住安全底线。
同时,网约车平台公司还应发挥技术优势,保证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取得合法营运资质,并通过卫星定位和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保证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信息一致,加强营运中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平台公司应该对车辆长时间停留和软件注销等特殊情况进行重点监管。
除去颁布措施以外,交通部还表示,顺风车和网约车是不同性质的出行,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要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企业、合乘双方等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记者范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