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环保部发布《海南省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共提出六大类21方面重点措施。《方案》明确,将全力推进违规填海造地破坏生态、违规侵占海岸带等突出问题的整改,并对儋州市海花岛(注:恒大海花岛是一座人工岛,位于海南省儋州市排浦港与洋浦港之间的海湾区域,南起排浦镇,北至白马井镇,距离海岸大于600米,总跨度约6.8公里。)、万宁日月湾(注:日月湾位于海南万宁市兴隆旅游区南部加新、田新二管区之间,西连陵水县,以牛岭为界,是万宁新开发建设的旅游度假胜地。)、三亚市新机场等地的违法项目设立整改期限。
据了解,2017年8月10日-9月10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督察发现,海南省一些市县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财政过分依赖房地产,一些自然保护区、优质自然岸线、生态脆弱山体因此遭到破坏。对此,《方案》表示,海南将实施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和规范审批程序,除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海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外,严禁围填海。
对此,《方案》中附带的《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明确提出了56个具体问题的整改目标、措施、期限,以及责任单位、督导单位。而其中涉及到多个填海项目和自然保护区内的违建项目。
举例来看,《清单》指出,万宁市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人工岛项目总填海面积97公顷,万宁市政府未组织编制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填海面积为49.1公顷的月岛项目于2015年10月未批先建,海南省海洋部门于去年2月才责令停止建设,但直至督察进驻期间才实际停止违法填海行为。周边岸滩已出现大面积淤积并形成连岛沙坝,极大破坏了海洋自然风貌。对此,《清单》要求,儋州市海花岛和万宁市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人工岛项目立即停止违法违规项目建设,对周边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
根据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今年公布的数据,截至去年底,海南省海域内已批准填海造地项目用海共188宗,面积4212.8公顷,其中旅游娱乐填海造地面积占比过半。海南省13个沿海市县和1个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内均有用海项目分布,其中儋州市、三亚市和海口市用海面积最大。
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海南发展将坚持统筹陆地和海洋保护发展的基本原则,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和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围填海控制线划定工作,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记者 蒋梦惟 于新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