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政府发布《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按海南省“多规合一”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到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覆盖。严格执行农村住房“逢建必报”制度,做好村庄风貌管控。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形成依规有序建设机制。
方案提出,要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让农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保证房前屋后环境整洁。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和实施。 (记者闫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