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布了关于对江油市科达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建法罚简(市 )字 [2018]第020526号)。
决定书显示,该单位施工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的北京新机场生活保障基地首期人才公租房项目,劳务分包施工单位江油市科达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已进场施工人员105人,施工现场仅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责令江油市科达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限期3日内改正,处1000.00元的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