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山西银监局对浦发银行太原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晋银监罚决字〔2018〕6号)。
决定书显示,浦发银行太原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白海忠,该分行存在贷款形态反映不真实,人为将正常、关注类贷款调整为次级类贷款进行不良资产转让的违法违规事实。
山西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对浦发银行太原分行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对浦发银行太原分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阎炳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