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吕小奇作为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浦智网或公司)5%以上股东,将持有的股票在买入后不足六个月卖出,以及卖出后不足六个月又买入,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经查,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12月12日期间,吕小奇个人账户以及吕小奇控制的渤海信托·奇益7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奇益7号)、渤海信托·奇益8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奇益8号)以及光大信托·鸿轩3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鸿轩3号)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持续增持欧浦智网股票。截至2018年2月1日,上述账户合计持有欧浦智网股票7261.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8%。2018年2月2日至28日期间,奇益7号、奇益8号、鸿轩3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欧浦智网股票合计877.62万股,累计成交金额8696.31万元;买入11万股,累计成交金额112.56万元。
广东证监局表示,吕小奇作为欧浦智网持股5%以上股东,将持有的欧浦智网股票在买入后不足六个月又卖出以及卖出后不足六个月又买入,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对吕小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吕小奇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