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因买卖合同纠纷,川化股份(000155,SZ)起诉了四川翔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翔龄)。据川化股份最新公告,法院在执行财产保全时发现,四川翔龄对相关方的应收账款不存在,而该账款中包含四川翔龄向川化股份提供的用于质押担保的款项。川化股份认为,四川翔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因此向成都市公安局提交了《刑事报案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6~2017年,四川翔龄均为川化股份第一大客户,公司对其应收账款数目不小,截至今年上半年尚存约2.7亿元。川化股份曾表示,上述买卖合同纠纷可能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川化股份2018年中报中已为上述纠纷计提约1亿元坏账准备。
尚未正式立案
7月3日晚,川化股份曾公告称,因四川翔龄拖欠川化股份货款未付,川化股份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川化股份与四川翔龄长期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主要向后者供应纯苯、乙二醇等化工产品,2016及2017年,四川翔龄均为川化股份的第一大客户。
9月7日,川化股份披露称,法院自7月5日起展开诉讼保全工作,对四川翔龄的银行账户、应收账款等进行查封。四川翔龄向川化股份提供的担保财产包含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华南公司)应向四川翔龄支付的约1.35亿元货款(已于2018年3月2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质押登记),因此,川化股份以四川翔龄对中石化华南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优先受偿为由增加诉讼请求,将中石化华南公司追加为第三人。
8月10日,法院方面向川化股份送达《执行裁定书》,冻结了四川翔龄5个银行账户,查封了四川翔龄的房产等,并暂停中石化华南公司支付应向四川翔龄支付的约1.9亿元应收账款。然而,在执行财产保全时,经法院初步核查,四川翔龄对中石化华南公司的1.9亿元应收账款不存在,该款项中包含上述四川翔龄向川化股份提供的用于质押担保的1.35亿元,及中石化华南公司对四川翔龄的未结算货款约5488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川化股份认为四川翔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并于8月15日向成都市公安局提交了《刑事报案书》。目前,该案件已被公安机关受理,需经公安机关初查后决定是否正式立案。
针对事件的最新进展,9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川化股份相关人士,但截至发稿未能获得回复。
半年报计提坏账1.08亿
据川化股份2017年年报,公司当年对前5大客户的销售总额达39.5亿元,占其年度销售总额的60.69%。其中,四川翔龄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川化股份对其销售额为9.64亿元,占公司年度销售总额的14.81%。2016年时,四川翔龄亦是川化股份的第一大客户。
买得多欠得也不少,2017年,四川翔龄为欠川化股份钱最多的企业。截至2017年底,川化股份对四川翔龄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约为2.49亿元,占川化股份2017年应收账款余额的20.89%,截至2017年底,川化股份已对四川翔龄计提202万元的坏账准备。
据川化股份8月8日披露的2018年中报,上述欠款数额进一步扩大。中报显示,截至6月30日,川化股份对四川翔龄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7亿元,逾期金额1.3亿元。
此前,川化股份在提起诉讼时表示,上述买卖合同纠纷可能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而据川化股份2018年中报,该纠纷已给川化股份带来损失,川化股份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8年上半年对本案涉及的合同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约1.08亿元。
后续该事项还将对川化股份产生怎样的影响?川化股份称,本次诉讼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取决于司法机关对本案的最终判决结果。(记者 谢宏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