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银保监会罚单(银行类)共计26张,金额共计871万,涉案银行13家,重点区域为吉林、厦门及常州。吉林地区罚单金额共计245万,厦门地区罚单金额共计310万(包含一家信托公司),常州银监分局对广发和建行也分别开出了75万和100万元的罚单。前述涉案银行的主要问题大多集中在贷款上。
2018年7月18日,吉林省银监局集中披露了9张罚单,这9张罚单覆盖了吉林从城市银行、农商银行到村镇银行的三级银行。而其中的吉林银行及其长春分行、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同属一系,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问题受罚。
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准确性。
从2018年初开始,不良贷款率的问题随着众多商业银行的筹谋上市而成为众媒体的焦点话题,不良贷款率的高企也成为了商业银行上市进程中的较大阻碍。随着近些年商业银行的蓬勃发展,不良贷款绝对值的上升应是正常的现象,但不良贷款率的高企则反映的是商业银行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内部控制的失效,当然这里不乏借款人主观违约和经济环境客观的变化等诸多因素,但仅从银行方面的现实情况来看,“贷款三查”的松懈则是最主要的原因。
如7月20日仅保监会公示的邮储银行厦门分行就因“贷前调查不作为,贷中审查审批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审慎不合规”的典型贷款三查问题被处以250万元的罚款;另有农业银行南宁国贸支行也因“三查”不尽职,其责任人陈建华被禁止从业1年。
对于银行内部相关人员来说,贷款五级分类或会造成他们的一些困扰,据某农商银行工作人员反应,“如果准确分类,不良贷款率的提高或是必然,影响了业绩也就影响了自己。”
从财务的角度来说,不良贷款率的上升也确实会加大银行经营的成本,但更重要的是会提高银行经营的风险。所以,贷款五级分类看似是一种标准的划分,但实际上对银行的规范经营起到的是稳定器的作用。
本周吉林银行及其长春分行均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分别处以50万元和20万元的罚款。经查,吉林银行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罚已不是首次,早在一年前的2017年6月,吉林银行吉林分行就曾被吉林银监局处以25万元罚款。据中国经营网报道,截至2017年报告期末,吉林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32.34亿元,较年初增长2.3亿元,不良率为1.72%,同比上升0.01个百分点,而2017年第四季度商业银行整体的不良贷款率数值是1.74%。如果将此不良贷款率同东北地区的主要城商行进行比较,处于中位数水平,但略高于平均值。
而被吉林银行参股20%的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则因违规迁址、违规将信贷资金挪作他用、违规为他行同业投资提供第三方担保原因,被处以140万元罚款。其董事长许海明因负有直接责任而取消高管资格3年,行长王俊博负有管理责任予以警告。
另外,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因未向理财产品投资人披露投资非标准化债权情况,而被罚款30万元,责任人梁世震作为首席资金运营官也被处以5万元罚款和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