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家住市区长青路北段天河盛世小区的王女士向晚报热线反映,她在市区一家健身俱乐部办了健身卡,现在想把健身卡转让给朋友,却被告知要交300元转让费。
王女士表示,今年7月,长青路北段天河国际12楼新开了一家叫风之行的健身俱乐部,办年卡可以多送一年,考虑到离家近而且价格比较优惠,她当时办理了一张价值1299元的健身卡,其间就去过一次。10月底,她收到俱乐部工作人员发来的通知,称风之行健身俱乐部要和凌云路一家名叫奔跑者的健身房合并。王女士考虑到新健身房离家较远,就想把卡转让给朋友,但奔跑者健身房的工作人员却告知她要收300元转让费。“我当时冲着健身俱乐部离家近才办的卡,现在由于对方的原因给我带来不便,想转让卡却还要掏300元钱,感觉不合理。”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天河国际12楼,风之行健身俱乐部大门紧闭,上面贴了一张通知,解释为何与奔跑者健身房合并,并称“会员将在那里得到同样的服务。会员卡有效期间不会收取额外费用,同时私教会员课程正常进行,不受任何影响”。旁边还贴着一张风之行俱乐部和奔跑者健身房的合并协议。
随后,记者又来到凌云路中段的奔跑者健身房,前台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持风之行健身俱乐部健身卡的会员前来健身,他们无偿接收,只需把原有的会员卡免费换成奔跑者健身房的卡,重新签订一份协议即可,待遇不变。至于转让会员卡,的确要收300元转让费,“这不是针对个人,只要是奔跑者健身房的会员,签订协议时候都会告知”。工作人员拿出一张奔跑者健身房的会员协议,记者在协议的第38条看到,的确有会员卡不能转让,否则收取300元转让费的规定。
记者将此情况反映给光明路工商分局新程街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核实情况,处理结果等调查清楚后再回复。(记者 燕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