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险企关注的10月份处罚信息出炉了。
据记者梳理,今年10月份,银保监会各地方监管局共对保险机构(寿险公司、财险公司、保险中介)合计罚款2436万元。
引人注意的是,银保监会对财险公司处罚力度较大,对14家财险公司合计罚款1289万元,占罚款总额超过五成;对17家寿险公司合计罚款763万元,次之。
险企最高被罚227万元 10位高管连带被罚
从10月份被罚金额最多的险企来看,10月18日,某寿险公司因存在欺骗投保人、编制提供虚假资料、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三项违规行为而被罚227万元。
具体而言,银保监会对该险企管理层处罚面较广。由于存在三项违规行为,上述险企共有10位公司高管被罚,包括总裁助理、副总裁、市场部总经理、银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个人业务与机构发展部总经理、核赔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等。
从处罚缘由来看,欺骗投保人仍是险企被罚的第一大原因。银保监会提到,该公司个险及银保等渠道业务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
例如,该公司市场部制作的培训课件含有夸大保险责任的表述,并挂于内网,供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2016年10月份至2017年10月份期间,累计销售该保险保单98260件,涉及保费3.3亿元。
有保险销售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一般保险产品说明会、业务培训中,难免存在扩大保险责任的表述。除课件之外,在营销员的推销过程中,也有可能存在夸大保险责任、回避保险劣势的行为,虽然银保监会此前推出了录音录像,但仍有业务人员铤而走险。
例如在渠道方面,银保监会发现,上述公司银行业务管理部制作的部分课件表述,存在与年金保险条款规定不一致、并于内网下发的情况,供各分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此外,该险企银行业务管理部制作的年金保险计划种子讲师传承课程(外训)课件,没有明确说明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并于内网下发,供各分公司内外勤及销售人员使用。并在7个月之内,累计销售该保险保单73277件,涉及保费159434.7万元。
除上述两大问题之外,银保监会还发现,该公司存在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违规行为,具体表现在:一是公司业务系统中个险业务和银代业务承保数据存在信息不真实的问题。二是公司报送的2016年个人医疗理赔数据中,小额理赔数据的“赔款支付指令发出时间”以及“理赔业务结案时间”存在不真实问题。三是公司人力资源部于2017年12月5日提供的材料内容与事实存在不符的情况。
实际上,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今年10月份被罚的14家寿险公司中,多数涉及欺骗投保人、夸大保险责任等行为。而临近年末,不少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准备2019年的开门红,监管持续加大对销售误导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寿险公司无疑具有警示意义。
某龙头财险公司
尽管被罚金额最多单个公司为寿险公司,但今年10月份,财险公司整体被罚金额要远高于寿险公司。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今年以来,财险公司均占据了被罚金额的“大头”。
从数据来看,今年10月份,财险公司合计被罚1289万元,占保险机构被罚金额的53%,而寿险公司与中介机构合计占比不足五成。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0月份被罚的财险公司中,有1家大型财险公司被罚金额占了财险公司被罚总额的35%,被罚金额位列二、三位的险企被罚金额分别占了17%和11%,前三名险企被罚金额占比超过六成。
由此可见,商车费改后,在大型财险公司行业愈发市场化背景下,龙头公司规模效应和服务优势将显现,被罚金额最多的也是龙头财险公司。
记者发现,财险公司被罚多数源于编制虚假材料、财务数据不真实、套取费、给予客户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等原因。
例如,浙江保监局发现,在2017年8月份至2018年4月份,某财险公司荆州中支销售人员苏云梅通过将个人直销业务挂靠在其他个人代理人名下,套取手续费资金共计20071.99元。此外,湖北的另一家大型上市财险公司分公司在2017年9月份,将21笔车险业务费用在货物运输险业务宣传费科目报销,涉及金额100万元。
除上述原因,不少财险公司还因给于投保人利益被罚。例如,湖北保监局发现,某险企在2017年8月分至2018年2月份期间,为推动车险电网销业务发展,购买实物礼品、积分卡、加油卡等赠送投保人,涉及金额1256.5万元。此外,另一家财险公司随州市分公司电子商务业务部,为完成车险销售任务,购买中石化加油卡赠送投保人,涉及金额56万元。
实际上,无论是虚列费用、还是编制虚假材料,均与财险公司在车险市场的“拼费用”不无关系。今年年初,监管层就明确表示,有险企将商车费改红利用于车险费用恶性竞争,部分险企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将赔付节省的费用转投销售环节。(记者 苏向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