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州市君子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严重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有关规定,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一、人员管理方面
(一)生产负责人职责不明确。
(二)员工培训考核档案不完整。
(三)员工健康卫生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
二、质量管理方面
批次管理不规范,同一批次产品在不同的记录中标注的批号不一致且无关联性,缺乏可追溯性。
三、厂房与设施方面
(一)生产车间的人流、物流走向不合理,易引起交叉污染。
(二)生产车间结构破损,存在对产品的污染隐患。
(三)未将危险品存储于专门区域。
(四)一次更衣室手部消毒液未标识配制日期及有效使用期限。
(五)生产车间环境未得到有效监控,温湿度情况只记录到2017年2月。
四、设备管理方面
(一)生产设备的清洁、消毒操作规程未有效执行,生产车间搅拌设备和配制锅内部有白色膏体残留,无清洁状态标识。
(二)生产设备维修保养措施不符合要求,称量间的电子台秤秤盘生锈,实验室的生化培养箱等检验仪器无使用记录。
五、物料与产品方面
(一)企业不能提供采购原料的法定票据。
(二)产品思雨染发膏(棕色)的实际投料记录、该产品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上的配方及该产品外包装标签标注的配方,三者都不一致。
(三)企业未及时更新原料供应商相关信息,现用原料双氧水供货商未归入供应商档案。
(四)物料存储管理混乱,未有效定位定点按批次存放。
(五)物料使用期限相关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原料仓库内存放一桶原料,标识限用日期为2018年3月28日。
(六)物料发放与使用记录不完整,缺乏可追溯性。
(七)未制定有效的生产结存物料退仓管理制度,仓库内存放的结存物料未密封包装,且无名称、批号、数量等标识。
(八)未按规定进行产品留样。
企业已对上述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予以确认。该企业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对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待企业完成全部项目整改并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跟踪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