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关注】降费率不会影响社保发放可持续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划拨国有资产充实社保等一揽子措施有力保障“养老钱”“救命钱”及时足额发放支付
本报记者 李丹青
1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将加快研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实施方案,支持企业稳定发展。事实上,这已是部委层面自1月10日以来第4次公开表示要降低社保费率。不难预见,2019年企业的社保负担有望减轻。
降费率有利于给企业“减负”。但随着我国老年人口规模的增加,社保基金支出规模不断增加,不少人忧心,降费率会不会给社保制度的可持续运行“增负”?
部分城市降费率方案已出
财政部部长刘昆1月10日在接受媒体联合采访时表示,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
1月13日,人社部部长张纪南表示,将加快研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实施方案,加大失业保险费返还的力度和幅度。
1月15日,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在国新办就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将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通过促进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来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给就业带来的挑战。
“企业稳定发展是就业最大的保障。”邱小平告诉记者,为确保今年就业局势的稳定,人社部门将突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而在所采取的就业措施中,排在首位的就是“在为企业减负担、增活力上下功夫”。
去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将降费率与稳就业相挂钩,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最多可返还50%失业保险费等。
虽然全国社保降费率的方案暂时未出,但不少地方已有所行动。
去年底,广州市决定继续施行阶段性降低该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8%降低为6.5%,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10%降低为8.5%。
2019年,无锡市将阶段性降低6项社保费率,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均下降1%,生育保险费率下降0.1%,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下调到0.5%,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50%,职工补充医保缴费比例降至0.6%,共降4.87%。
“这意味着,无锡市区6万多家企业可‘减负’用工成本约28亿元。”无锡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今年起厦门继续执行社保费相关减负政策,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4%调整为12%,医保的单位缴费率按本市和外地户籍分为6%和3%两种;工伤保险按照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实行减半征收。
此外,宁夏人社部门也表示将落实好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确保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在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看来,社保费将成为今年降费的主力。
5措并举为制度可持续注入“定心剂”
持续降费率,一方面是企业负担减轻了,另一方面也引发了人们对社保基金余额是否充足,“养老钱”“救命钱”能否及时足额发放支付的担忧。也就是说,在降费率的同时,还需要行之有效的办法来维持社保制度的可持续。
从数据上看,社保基金保运行平稳。人社部数据显示,2018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近5万亿元,基金结余平均可满足17个月的支付。
“但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特别是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龄化高峰持续长等特征明显,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运行面临严峻挑战。”邱小平说。
人社部的数据显示,2017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增长21.9%,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幅达18.6%。
“保底”和“开源”成为保障社保制度可持续的核心要义。
对此,人社部将从五方面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首先是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制度覆盖面,增加基金收入。
同时,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地区间分布不均衡,存在结构性矛盾。有的地区基金结余较多,有的地区缴费人员少,退休人员多,抚养比明显偏低,抚养负担较重,基金出现了当期收不抵支。
区域间的养老保险基金负担差距如此大,怎么解决?对此,去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正式实施。邱小平指出,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今年将加大力度,在加快推进省级统筹的基础上推进全国统筹,合理均衡不同地区间的养老保险基金负担。
“要推动基金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投资,实现保值增值。”邱小平说。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更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从投资运营情况看,2017年投资收益率是5.23%。
截至去年9月底,北京、山西等15个省(区、市)政府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值得一提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也在加速启动。
而来自国资委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稳步实施,完成18家中央企业股权划转,划转规模达750亿元。邱小平介绍,今年将继续划转工作,提升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同时,2018年,《企业年金办法》正式施行,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国家在建设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支柱”“第三支柱”方面持续发力,逐步推动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完善。
邱小平表示,未来将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满足不同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