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近日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针对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股东股权违规行为以及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行为。受访的银行保险机构人士分析,这份文件的出炉说明“严监管”依然在按照原计划推进,政策定力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
关注股权获得合规性
资金来源真实性、关联交易等
此次检查范围跨度为一年半。主要是被查机构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股权状况,及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关联交易状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追溯和延伸。
检查内容包括股权获得的合规性、资金来源的真实性、股权关系的规范性和透明性、股东行为的审慎性、关联交易制度建设及关联方档案的完备性、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及是否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并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及集团成员间内部风险隔离情况、关联交易报告及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等方面。
业内人士认为,这份文件的出炉说明“严监管”依然在按照原计划推进,政策定力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
针对作为本次整治严查内容之一的关联交易问题,业内人士认为,关联交易本身是中性的,甚至由于减少了信息不对称还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所以监管不会一棒子打死关联交易,只不过要精准识别正当和不正当的关联交易非常难。
商业银行主要排查五类股权问题
四类关联交易
根据《通知》附件,商业银行股权排查要点主要是以下五个方面:股权获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股东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例如商业银行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是否清晰透明。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股东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股东质押商业银行股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排查要点主要是四个方面:(一)关联交易制度建设及穿透识别;(二)关联交易管理;(三)利用关联交易或内部交易向股东和其他关系人进行利益输送。包括:1.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交易条件明显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通过直接或间接融资方式对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2.是否存在向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显性或隐性担保的情况。3.是否存在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的情况。4.是否存在通过掩盖或不尽职审查关联关系、少计关联方与商业银行的交易、以不合格风险缓释因素计算对关联方授信风险敞口、“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重大关联交易审批的情况。5.是否存在直接通过或借道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突破比例限制或违反规定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况。6.是否存在通过投资关联方设立的基金、合伙企业等,违规转移信贷资产,并规避关联交易审批的情况。7.是否通过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调节收益及本行资产负债表等行为。8.是否存在对关联方的授信余额超过监管规定的情况。(四)违反或规避并表管理规定,集团成员间未做到内部风险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