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昨日公布的百色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百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5号)显示,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以下简称“柳州银行百色分行”)违规办理授信业务,授信行为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百色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作出对柳州银行百色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决定。
柳州银行百色分行成立于2014年5月16日,黄小刚为负责人。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29日,注册资本26.48亿人民币,黎敦满为法人代表、董事长,第一大股东为法人股,持股比例96.9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