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网近日披露,中国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于11月12日作出“资人银罚字〔2019〕2号”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存在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未按规定程序收缴假币的违法行为。
根据《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一)项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对建行资阳分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二)项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对建行资阳分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29,000.00)。
以下为罚单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