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名企抢注“山寨号”引热议 呼吁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4 10:03:23

资料图

“70后”“80后”除了认识金庸、古龙两位武侠小说大家,估计也认识“金庸新”和“古龙巨”两个山寨作家,吃过“小白兔”奶糖,泡过“康帅傅”。近日,品牌保护再度在网上引发热议,知名品牌为防山寨,纷纷抢注“山寨号”,作为自家的防御商标。河南知名品牌如何防范?昨日,记者多方走访了解,做好品牌保护,不仅要懂法律知识,还要会绕口令、脑洞大、色彩控、数字迷……心好累,企业呼吁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走访】“好想你”把“想你好”“你想好”都注册了,“三全”注册45个类别严防侵权

有网友留言:“王守义十三香,他们还注册过十一香、十二香、十四香,还有三十九香呢!”昨日,记者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综合检索系统了解到,这的确是真的,从2002年开始,驻马店市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就把“十一香”乃至“十九香”都注册了,2005年增加注册了“二十香”,2016年又新增加了“三十九香”。

昨日,记者联系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赵磊,提起这个情况,他有一肚子话要说。提起“好想你”,河南人都知道,但“想你好”“你好想”“你想好”这些牌子你听说过吗?看似搞笑,仿佛绕口令,但这的的确确是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正经注册的商标,有两个早在2003年与“好想你”同期注册,有一个是2015年增加注册。此外,围绕着这个商标,该公司还注册了“好想你们”“好想你初恋”“好想你初色”“好想你1618”等一系列商标。赵磊介绍,这些有些是“卫星商标”,围绕主商标衍生的子商标,有些是“防御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

“大家了解的三全主要是做速冻食品,但为了保护商标,我们把三全进行了全类注册、跨境保护,共45个类别都注册了。”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贾冬郑介绍,这种品牌保护意识在创意阶段就有了。

【透析】背后的无奈,相关纠纷诉讼逐年递增

大企业抢注防御商标的背后,是防不胜防的“傍名牌”侵权事件,就诉讼层面说,呈现了逐年递增的趋势,这与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企业的维权意识提升均有关系。

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年来,各类知识产权纠纷诉诸法院,郑州中院此类案件数量也连年大幅增长,近三年年均增长率在20%以上。2017年前5个月,中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已突破4000件,达到历年新高。

前不久郑州中院公布的2016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有7例都与商标侵权有关,包括“好想你”、“六个核桃”、正大、须水邓记餐饮、统一控股公司“海之言”等众多知名品牌被侵权,最终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权。

【说法】“防御商标”只是手段,企业呼吁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看来,做好品牌保护,不仅要懂法律知识,还要会绕口令、脑洞大、色彩控、数字迷。采访中,不少企业负责人坦言,这纯属无奈之举,不得已而为之。

“恶意抢注相似度极高的商标,以此高价转卖给企业,甚至有人专职做这个。”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种方式增加了企业负担,扰乱了正常经营。

“防御商标只是企业防止侵权的一种手段,并不能治本。”赵磊分析,要想真正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从立法层面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才是治标治本的“王道”。“各种山寨品牌,从根上就没想把企业做大,偷偷摸摸能行吗?消费者的眼睛是雪亮的!”

记者了解到,针对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力度弱、震慑力不强等情况,今年年初,该法24年后迎来首次“大修”,修订草案已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送审稿完善了执法机关的监督检查权限和职责,赋予执法机关查封扣押权等行政强制措施,并加大了“让违法成本恒定大于违法收入”的原则,值得期待。

【热议】为防被傍名牌操碎心,大牌公司抢注“山寨号”

近日,有网友发微博说:大白兔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注册了十几个近似商标: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小白兔、金兔、银兔……一下子拉开了消费者的话匣子,吐槽各种山寨奇葩品牌,比如有网友吃“老干妈”结果吃到一瓶“老于妈”,有网友喝“六个核桃”结果喝到“大个核桃”,有网友喝到“营养抉线”,吃到“粤利粤”饼干。

在各种山寨背后,品牌企业也在想尽办法防止侵权。抢注相似度极高的商标,就是手段之一。记者查询了解到,可口可乐公司除了拥有知名品牌“雪碧”之外,还把“雷碧”也注册了;六个核桃为防止侵权,把“八个核桃”“九个核桃”都注册了;辣椒酱“老干妈”更绝,把“老姨妈”“老乾妈”“老幹妈”都注册了。

【法条链接】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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