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既包括对CEPA及其10个补充协议中有关经济技术合作的内容的全面梳理、更新、分类和汇总,也包括根据两地经贸合作实际需要提出的新的合作内容,共设7个章节26个条款。《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针对香港业界十分关心的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设置了专章,将通过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搭建交流平台,改善合作环境、联合参与项目建设和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等措施,支持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二是设立了次区域经贸合作专章。内容包括推进和深化两地在泛珠三角区域及前海、南沙、横琴等重大合作平台的经贸合作,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建设,支持香港参与内地自贸试验区建设等,旨在将香港在金融、投资管理、贸易监管等方面的优势与国家改革开放相结合,既为香港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也为内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添活力;三是在重点领域合作方面,进一步深化两地在金融、文化、中小企业合作、知识产权合作等十四个重点领域的合作。根据香港经济发展的需求,协议对金融、旅游、创新科技、商标品牌等领域的合作,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务实的修改和更新,完善了合作机制,充实了合作内容。同时新增了“法律及争议解决合作”和“会计合作”条款,为香港的专业服务提供新的机遇。
内地与香港互为最重要的投资伙伴,通过《CEPA投资协议》,内地将进一步扩大对香港的开放,保持CEPA作为内地对外开放的最高水平,这将直接惠及香港投资者在内地的投资、创业,保持香港的竞争优势,为香港的繁荣稳定发展提供新的空间和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同时,《CEPA投资协议》也将对香港来内地投资和内地赴香港投资实现更加全面、完善的投资保护。通过《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把支持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次区域合作的内容纳入其中,使香港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深度参与国家改革开放大局,有利于内地与香港经济的全面深入融合,实现共同发展。
来源: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