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12月7日晚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决定书,贾跃亭和贾跃芳二人被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公告,贾跃亭于2015年5月作出承诺,将减持乐视网股票所得资金全部借给上市公司作为运营资金使用,免收利息。2017年11月,贾跃亭已明确表示无力继续履行对上市公司无息借款的承诺。贾跃亭在上市公司经营困难之际抽回全部借款,拒绝履行承诺。
而贾跃芳于2014年12月作出承诺,将减持乐视网股票所得资金全部借给上市公司作为运营资金使用,免收利息。2017年11月,其已明确表示无力继续履行对上市公司无息借款的承诺,并在上市公司经营困难之际抽回全部借款,拒绝履行承诺。
北京监管局表示,二人置公司风险于不顾,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恶劣;对贾跃亭、贾跃芳分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其就上述违规行为出具书面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情况、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未整改问题的原因、后续整改计划、整改期限等。(蒋洁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