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合肥市顺铭食品等
来源:中国网财经 发布时间:2018-03-22 21:02:26

中国网财经3月22日讯 昨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告称,该局组织抽检了糕点、饮料、酒类3类食品共14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有13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铜陵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销的黄山市大自然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须酥(奶油味)(生产日期/批号:2017/5/17),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0.1mg/g,标准规定为≤5mg/g。

全椒县爱家超市二店经销的滁州市琅琊恒康食品厂生产的香奶面包(烘烤类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17/4/6),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7.6mg/g,标准规定为≤5mg/g。

黄山市黄山区天润发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销的黄山市翠香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翠香斋黄山烧饼(生产日期/批号:2017/4/2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58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

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西桥服务区经销的亳州鸿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曹操贡酥系列(杏仁味)(生产日期/批号:2016/12/3),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8g/100g;曹操贡酥系列(花生味) (生产日期/批号:2016/12/3),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1g/100g。

蚌埠市禹会区高速餐饮服务部经销的明朝朱元璋酒(190ml装)(生产日期/批号:2014/4/25),酒精度检出值为48.8%vol;明朝朱元璋酒(250ml装)(生产日期/批号:2014/4/25),酒精度检出值为50.6%vol,标准规定为51-53%vol。

蚌埠市禹会区高速餐饮服务部经销的明朝沈富纪念酒(生产日期/批号:2014/4/25),酒精度检出值为48.7%vol,标准规定为51-53%vol;铅(以Pb计) 检出值为104.8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

合肥市顺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豆浆饮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5/26),糖精钠(以糖精计)复检检出值为0.015g/kg;纯豆浆饮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5/24),糖精钠(以糖精计) 复检检出值为0.01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东至县清泉饮用纯净水厂生产的清泉饮用山泉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7),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不合格。

东至县至德纯净水厂生产的至德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7),耗氧量(以O2计)检出值为6.9mg/L,标准规定为≤2mg/L。

金寨县金绿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宜绿源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31),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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