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益传媒” 股票操纵案:董事长文高永权等三名高管被罚140万元
来源:和讯网 发布时间:2018-04-05 12:43:18

和讯网消息 证监会于4月4日晚间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众益传媒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监事以及做市商交易员操纵公司股价一案,开出了180万元的罚单。

“众益传媒” 股票操纵案:董事长文高永权等三名高管被罚140万元

2016年底众益传媒公告称,董事长等3名高管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审理,该案终于完结。此次众益传媒涉案的共有3名高管,分别是公司董事长文高永权、董事会秘书宋翼湘和公司监事王交英,另一位同受处罚的还有做市商操作员岳某。

“众益传媒” 股票操纵案:董事长文高永权等三名高管被罚140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在2015年下半年,“众益传媒”曾有两次计划与其他公司进行重组,而董事长文高永权均认为公司股价低于实际价值,并指使宋、王两人利用账户组,进行了大量买入交易,以抬高股价。

其中,在2015年6月30日至7月21日,文高永权指使账户组累计买入成交202笔,买入成交量为20.4万股,成交金额近300万元,造成了“众益传媒”交易活跃的假象,并于7月15日发布股东增持的虚假信息,将“众益传媒”股价抬高到接近文认为合理的18元。

在2015年10月23日至11月23日的第二次重组计划期,该账户组再一次操纵股价,利用联合买卖、连续买卖的方式,累计买入成交175笔,买入成交23.8万股,累计买入成交金额约277万元,制造出股票交易活跃的假象。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8个交易日收盘前2分钟,由做市商操作员岳源配合,账户以尾盘大量高价申报的方式与方正证券(601901,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成交,导致多个转让日“众益传媒”股价出现尾盘大幅拉升、巨幅振动的情况,股价从7.5元上涨至14元,累计上涨86.67%,较同期新三板做市指数偏离73.63%。

证监会认为,尽管文高永权等人未能获取非法收益,众益传媒与此相关的两次重组也未能完成,但账户组故意拉抬股价的行为损害了市场秩序,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方正证券的做市商操作员岳某则未正常履职,而是参与合谋操纵市场。

最终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对文高永权处以60万元罚款;对王交英处以40万元罚款;对宋翼湘处以40万元罚款;对岳某处以4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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