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4月16日,裁判文书网公布都匀农商银行一柜员在系统“做手脚”,非法截留储户资金81万元的刑事判决书。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2月2日至3月8日间,被告人张某利用都匀市农村商业银行坝固支行柜员的工作便利,先后将15名储户的定期存款资金少录入银行业务系统(CCIS)账户,后将手工填写或机打的格式储蓄存单交给储户(该储蓄存单所记载的存款金额与客户的实际存款金额相一致),将剩余资金截留归自己所有,共计侵占都匀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储蓄资金共计人民币81.3万元。
2016年3月21日,张某主动到都匀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
之后,被告人张某配合都匀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其股金转让手续,用其在该公司的股金和各类工资补贴共计122867.74元,全部用于偿还侵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