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保监局发布“川保监罚﹝2018﹞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南充中支”)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2016年,平安财险南充中支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违法行为。此外,2016 -2017年,该公司还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行为。张彦杰时任平安财险南充中支总经理、左令时任平安财险南充中支业务管理部副经理,对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四川保监局依据该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平安财险南充中支罚款80万元,对张彦杰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左令警告并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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