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邦国际(300178.SZ)公布,2021年3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腾邦集团”)收到了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中院”)的《决定书》(2020)粤03破申504、505、507号,广东省中院决定对腾邦集团及其子公司腾邦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腾邦资产”)、腾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腾邦物流”)启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与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截止2021年3月8日,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约1.2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1%,腾邦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股票数量为约1.1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6.2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7.86%;腾邦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股票数量为约1.28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