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2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昨日发布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豫金刚石”)的监管函。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现,2016年8月1日,该公司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对关联方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柏华鑫”) 出资550万元,用于办理探矿证等手续。截止2016年底,桐柏华鑫探矿证已办理完成。该事项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按照关联交易履行信披义务。直至2017年4月27日、7月17日,公司才补充履行披露义务、董事会审议程序。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认为该公司的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2.4 条的规定。该公司董事会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提醒该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