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和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介绍国务院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并答记者问。
针对记者有关“纳税人如何办理专项扣除”的问题,刘丽坚介绍,纳税人要享受6项专项附加扣除,归纳起来就是三步:一是对条件,二是报信息,三是留资料。
一、对条件。就是将自己的个人情况与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对照一下,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扣除的条件,符合几项,比如子女是否处于受教育阶段,老人是否已经达到60岁,在自己工作的城市有没有贷款买房或者租房等。
二、报信息。无论您是选择在扣缴单位发工资时享受扣除,还是选择在次年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都仅需填写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即可。具体填报方式有四种,供大家任意选择:一是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填写,二是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三是填写电子信息表,四是填写纸质信息表。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以在税务局网站上下载。其中,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或者电子表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这样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就可以给您办理扣除,您就可以享受了。如果您想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可以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后办理退税。我这里有一个图板,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大家可以在主流应用市场或扫二维码下载。需要强调一下,手机端近期仅仅支持实名注册功能,现在已经导入了一部分纳税人的信息,正在校验和压力测试,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需要在12月31日正式投入使用。
有关报信息刘丽坚发出三点提示:一是填报专扣信息,第一次需要大家填写完整,便于及时享受;以后月份、年度享受时,就不需要再填了。年末时如果无变化的,确认一下就可以了,有变化的,把变化点更改一下就行,手续将大大减化。二是在这6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大病医疗支出在年底才能算出一年到底花费了多少医药费,所以要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才能扣除。不过,我们真心希望没有纳税人享受这项扣除,大家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三是请大家放心,税法和专扣办法已经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扣缴单位都必须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我们有责任保护好纳税人的隐私。
三,留资料。专扣办法中规定了部分扣除项目需要纳税人留存必备资料,这个主要是为了界定好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倡导大家共同维护诚信社会。大家可能会有疑问,不是说可以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来校验吗?为什么还要每个人留存资料呢?主要是因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我国还是首次实施,各方信息共享还需要一个逐步健全完善的过程。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需要大家留存的资料会越来越少。在这里,我想特别说明几点:第一,留存资料不需要提交,申报时既不需要给税务机关,也不需要给扣缴单位。第二,并不是所有项目都需要留存资料,比如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因为教育部门的信息比较全面,所以大家不用留资料。第三,留存资料多数都是在发生相关事项时产生的,不需要大家再额外单独准备资料,比如住房贷款合同,申请房贷时肯定人人都要签的,即使税务局不要求,大家也需要自己留着的。第四,税务部门事后核验时,凡是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核对上的,不需要找纳税人查阅留存资料。但是如果部门信息核对不上,我们就会找纳税人核对,希望大家也能够支持和配合,这也是为了保障大家充分享受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