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晚间,东方金钰公告称预计2018年度亏损9亿元~11亿元。
东方金钰解释称,公司2018年度因债务逾期未归还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业绩预亏主要原因是债务金额较大产生的利息费用较多,以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不止是业绩巨亏,近期东方金钰处境持续恶化:2019年1月14日,公司公告称新增16.7亿元债务逾期;1月1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1月22日晚间,公司公告宣布17.26亿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
重重困境之下,东方金钰1月30日晚间还公告称,2019年1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通知。通知称,债权人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债务司法重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提出债务司法重整申请的兴龙实业正是东方金钰控股股东。根据上述公告,截至2019年1月21日,上市公司尚欠兴龙实业借款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4.55亿元。经豁免6.8亿元后,上市公司仍欠兴龙实业贷款7.75亿元。
东方金钰表示,法院已于2019年1月29日接收了申请资料,并进行了立案。如果公司顺利实施债务重整并执行完毕债务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正常经营。如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对于此次控股股东申请债务重整,上市公司意见如何?东方金钰公告的董事会意见显示,“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重整中公司将在法院的主导下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在法院审查债务重整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记者 陈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