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章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上交所在公告中指出,经查明,截至2018年10月15日,海利生物股东章建平、方文艳、方德基(以下简称章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7%。上述股东于10月16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年10月17日至11月1日,章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3458万股,增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3699%。上述股东于11月2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认为,章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公司股份达到其总股本的5%时,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停止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规增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0.3699%。章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违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因此将对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章建平、方文艳、方德基予以监管关注。
在上交所之前,2月11日海利生物披露,已经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原因基本相同,即章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1月1日期间增持公司股份违规,故被出具警示函。(记者 张潇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