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盘和林认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系统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他地区也应当借鉴先发地区的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的“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方针,在发展民营经济、致力强国富民的道路上创造出更加辉煌的成就。
日前,笔者作为随团专家,参加了“新时代民营经济和高质量发展”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先后考察调研了浙江、福建、广东、江苏等地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民营企业家展开了深入的交流。笔者深刻感受到,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系统至关重要的增长动力。
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改变了不少地区的经济现状。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浙江省,还只是一个贫瘠落后的农业省份,GDP只有124亿元。正是绍兴的轻纺、海宁的皮革、嵊州的领带、永康的五金等一个个在全国打响的民营企业品牌让浙江得以摆脱贫困,如今的浙江,2018年GDP已经达到了56197亿元。浙江省GDP从124亿元到56197亿元的大跨越,民营经济无疑是最大的贡献者。
同样依靠民营企业繁荣起来的福建也是如此。目前福建70%的GDP、70%的税收、70%的科研成果、80%的就业均是由民营企业创造的,民营企业是支撑福建发展的重要力量。
而广东,也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贡献了省内50%以上的GDP、60%左右的投资、70%以上的创新成果、8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95%以上的市场主体。据官方统计,2018年广东GDP达9.73万亿元,也就是说,民营经济创造的GDP在4.8万亿元以上。
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从经济学理论来讲,任何经济体都是一个有机系统,而民营经济从系统动力的以下三个方面对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
首先,在制度源动力方面,民营经济是激发制度改革的扳机。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史正是一部制度的变迁史。民营企业的快速成长促进了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计划经济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丰富了我国的产权制度,激发了人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激情。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斯曾经提出“制度决定论”,认为制度是经济增长的根本源泉,这与当前我国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异曲同工。制度具有牵引力的作用,将会引导社会主体和资源合理流动,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
其次,民营经济更是创新驱动力的中坚力量。
民营企业往往具有产权结构清晰、企业管理高效、利润动机强烈等特征,他们受到的外界约束较少,在利益最大化动机的推动下,有着更强烈的意愿和更好的条件从事企业创新研发。以浙江省和福建省为例,民营企业贡献的科研成果占据了地区总科研成果的60%以上。而在广东民营经济座谈会上,有关部门介绍,广东民营经济的创新成果占到70%以上。
经济学家熊彼特将“创新”看作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经济增长理论中也将创新作为影响社会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因素,而全要素生产率的上升将会提升劳动力、资本等其他资源的生产效率,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除此之外,民营经济的发展也有助于优化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力的作用。
民营经济的发展需要以民营企业为主导,以市场竞争体系为核心,不健全的市场机制和不恰当的政府干预都将影响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了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政府也在不断地优化职能,将工作重心放在维护公平有效的市场制度,而减少对市场交易的直接干预。
如果说制度是方向盘,指引经济体的前进,创新是发动机,推动经济体的增长,那么政府就是汽车的其他机械部件,支撑发动机达到最佳效果。政府的最大作用就是通过一些行政手段来给企业建立起更好的生产环境,让创新动力和制度动力得以被最大程度地激发。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系统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正是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造就了浙江、福建、广东、江苏等地区的经济腾飞。其他地区也应当借鉴先发地区的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的“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方针,在发展民营经济、致力强国富民的道路上创造出更加辉煌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