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今日发布2019年9月北京市货币信贷统计数据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北京市货币信贷运行总体平稳,存、贷款保持增长态势。9月末,北京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5万亿元,同比增长7.5%;比年初增加4847.3亿元;北京市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3816.3亿元,同比增长36.1%,比同期各项贷款增速高27.8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732.6亿元,同比多增236.2亿元;北京市中资银行高新技术产业人民币贷款余额(不含票据融资)4637.1亿元,同比增长14.5%。其中,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高技术服务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分别为28.3%、132.4%、111.1%、16.4%。
房地产贷款增速总体回落,住房开发贷款增速高位下降,个人住房贷款增速低位回升。9月末,北京市金融机构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购房贷款等)余额1.8万亿元,比年初增加692.4亿元,同比增长3.5%,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5个百分点。
以下为报告全文:
前三季度,北京市货币信贷运行总体平稳,存、贷款保持增长态势。非金融企业贷款保持较快增长,普惠小微贷款高速增长,高新技术、文化创意产业贷款保持较快增长,金融服务北京市实体经济的能力得到加强。各项存款增长稳定,住户存款增速保持近五年同期最高。
一、各项贷款保持增长,企业中长期贷款增长较快,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9月末,北京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5万亿元,同比增长7.5%;比年初增加4847.3亿元。
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7.2万亿元,同比增长8.3%;比年初增加4873.9亿元。外币贷款余额522.2亿美元;比年初减少19.8亿美元。9月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722.6亿元;外币贷款增加3.1亿美元。
人民币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5.3万亿元,同比增长9.1%;比年初增加4153.7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增加2283.2亿元,同比增长9.8%,为近五年同期次高增速,比各项贷款增速高1.5个百分点。
人民币住户贷款余额1.9万亿元,同比增长7.5%;比年初增加853.2亿元。
人民币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326亿元,同比下降34.5%;比年初减少117.9亿元。
二、普惠小微贷款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持续支持北京经济薄弱环节发展。
9月末,北京市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3816.3亿元,同比增长36.1%,比同期各项贷款增速高27.8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732.6亿元,同比多增236.2亿元。
三、高新技术、文化创意产业贷款保持较快增长,着力服务北京高精尖产业结构构建和重点领域发展。
9月末,北京市中资银行高新技术产业人民币贷款余额(不含票据融资)4637.1亿元,同比增长14.5%。其中,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高技术服务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分别为28.3%、132.4%、111.1%、16.4%。
9月末,北京市中资银行文化创意产业人民币贷款余额(不含票据融资)1816.1亿元,同比增长13.8%。1-9月新发放1300.8亿元,同比增长19.5%。其中,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电影、艺术品交易、旅游休闲娱乐等子行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分别为18.9%、38.6%、69.1%、30.1%。
四、房地产贷款增速总体回落,住房开发贷款增速高位下降,个人住房贷款增速低位回升。
9月末,北京市金融机构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购房贷款等)余额1.8万亿元,比年初增加692.4亿元,同比增长3.5%,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5个百分点。住房开发贷款比年初增加258.4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6%,增速比上年同期低23.5个百分点;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比年初增加104.6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2.2%。个人住房贷款比年初增加369.7亿元,余额同比增长4.5%,增速比二季度末高0.7个百分点;占各项贷款增加额的比重为7.6%,占比比上年同期高5.1个百分点。
五、各项存款平稳增长,住户存款保持较高增速, 非金融企业存款保持增长。
9月末,北京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7.1万亿元,同比增长7.4%,比年初增加14114.1亿元。
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6.5万亿元,同比增长8.0%,比年初增加14241.8亿元。外币存款余额924.3亿美元,同比下降9.6%;比年初减少46.9亿美元。
人民币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5.8万亿元,同比增长6.8%,增速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比年初增加4124.3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2871.5亿元。
人民币住户存款余额3.6万亿元,同比增长14.4%,增幅比上年同期高5.9个百分点,为近五年同期最高增速;比年初增加3135.4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903.8亿元。
人民币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6万亿元,同比增长1.4%,比年初增加2288亿元,比上年同期少增3206.8亿元。
注:1.当期数据为初步数。
2.自2015年起,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人民币、外币、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款项。
3. 普惠小微贷款含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