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天平芜湖中支虚列中介渠道业务,虚列费用
和讯网消息 6月13日,安徽保监局公布对安盛天平芜湖中支、刘定康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2016年期间,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存在虚列中介渠道业务,虚列费用的问题,套取资金用于维护相关业务。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安徽保监局决定对安盛天平芜湖中支罚款15万元。
安徽保监局指出,刘定康时任安盛天平芜湖中支实际负责人(2016年3月至5月期间)、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5月至12月期间),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安徽保监局决定对刘定康警告并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