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讯股票消息 6月13日晚间,东方数码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东方数码(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函》(公司业务部发 [2017]189 号)。
经查明,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至 12 月 15 日期间向徐华(股东、董事会秘书)累计拆出资金 38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未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以下简称《非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披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全国股转决定,对东方数码出具监管意见函。要求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按照照《公司法》、《非公办法》、《信披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开展相关工作,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天风证券表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方数码的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认真学习《公司法》、《非公办法》、《信批细则》等相关规定,并督促公司对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内部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资料显示,东方数码主营业务为一体化IT服务,为客户提供系统产品及系统集成、软件开发、IT运维服务。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证券代码为834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