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和讯股票消息 因存在信息未及时披露事项,6月16日,深交所公布对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函件显示,公司子公司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3日和 2016 年 9 月 6 日分别收到“特色产业专项发展资金”150 万元和 120 万元,该项政府补助占公司 2015 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10.4%,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7年 6月15日方在对深交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予以披露。
深交所表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1 条和第 11.11.4 条的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