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将至!33家新三板鲁企年报难产遭处罚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6 15:02:20

原标题:大限将至!33家新三板鲁企年报“难产”遭自律监管

鲁网6月26日讯(记者 鲁珊珊)距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公司年报披露“最后的截止日”——6月30日仅剩5个工作日的时间了,但仍有不少公司的年报依然“难产”。6月23日晚间,新三板发布了针对480家尚未披露年报公司的自律监管公告,其中包括奥盖克[430395.oc] 、银花股份[430739.oc]、信达化工[830834.oc]等33家鲁企。

截至2017年4月30日,新三板共计559家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除了已经在披露截止日前提交了终止挂牌申请及于2017年4月挂牌且在合理时间内披露了年报以外的79家挂牌公司,最终480家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被采取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共有33家山东企业遭到处罚

记者梳理发现,遭处罚的480家企业中来自山东的企业共有33家,包括奥盖克[430395.oc]、银花股份[430739.oc]、信达化工[830834.oc]、龙福环能[833766.oc]、ST鑫秋[832268.oc]、海思堡[831792.oc]、亨达股份[831687.oc]、金龙股份[836026.oc]等。

这些公司中,既有“问题”缠身者,也有不少优质公司。前者可能由于业绩出现了“变脸”或者基本面发生了重大冲击;后者则由于资本规划发生了大的变化,意欲转板、被并购等,故意不披露年报,“坐等”被摘牌。

还有可能是企业与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机构就年报披露的沟通协调和细节认定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导致年报披露一直往后拖延。

新三板史上最大规模自律监管

新三板上一直就有不披露年报就强制摘牌的规定。2013年2月8日,股转公司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规则》规定,挂牌企业如果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的行为,将终止其挂牌。

值得一提的是,规则实行近三年间,新三板并没有出现公司因未按时披露年报,而被摘牌的情况。直至2016年6月,这一情况被打破。

2016年6月30日,中青朗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成新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两家未按规定时间披露年报,股票实施了强制摘牌,成为首次被股转公司强制摘牌的新三板公司。

同年10月31日,林森东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漯河众益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业因未披露2016年半年报,被强制摘牌。

很多想摘牌的公司无疑是想利用这项规定,因为强制摘牌将免去公司与中小投资者沟通的高额成本。

在不少市场人士看来,这是一次正常的监管行为;不过也有人认为,此次大规模的自律监管措施,是股转公司向那些可能被强制摘牌的企业表明态度的一种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被处罚的480家公司中,目前仍然不少公司未披露年报,而距离被强制摘牌的期限只剩下5个工作日了。

来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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