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医闹,有关部门操碎了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7 13:26:34

国家卫计委、公安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部门日前发布《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加大医疗机构安检和安保措施,严密防控、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

二级以上医院应有安保安检

根据《意见》,二级以上医院(含妇幼保健院)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设备。在医疗机构内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险物品伤害、劫持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应急安保队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断制止,迅速控制行凶者,救助受伤人员。

《意见》还要求,公安机关应当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并配备相应警力,警务室民警应当每天带领医院安保队伍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查处违法犯罪,维护医院正常治安秩序。将治安状况相对复杂且不具备条件设立警务室的医疗机构列为巡查必到点,切实加强巡逻防控。

扬言伤医人员应重点关注

为了疏导涉医矛盾纠纷,《意见》提出,二级以上医院必须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主动排查医患矛盾纠纷,及早调处化解。对多次反映诉求、有过激行为或扬言伤医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人员,应当予以重点关注并及时向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此外,医院应当建立特殊人群就医接诊制度,遇有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及患者安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施行联合惩戒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13%的医务人员受过身体伤害

近年来,医闹事件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前,中国医师协会曾发布《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调查显示,近6成的医务人员受到过语言暴力,13%的医务人员受到过身体上的伤害。

2014年4月,公安部等6部门曾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了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2015年10月,国家卫计委等11部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鼓励地方政府出台适应地方的医疗纠纷处理法规。2016年3月,国家卫计委等四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报复医务人员的患者及家属群体,列清单重点关注。(摘编自《北京晨报》《现代快报》)

来源:快乐老人报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