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泉宗投资违规约定收益 被青岛证监局警示处罚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7 10:05:30

青岛海丝泉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证监局警示

青岛海丝泉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证监局警示

和讯网消息 7月26日,青岛证监局公布对青岛海丝泉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丝泉宗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青岛证监局表示,2017年4月24日至26日,对海丝泉宗投资进行了现场检查。期间,发现海丝泉宗投资管理的私募基金——青岛海丝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约定投资收益的情形,该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在青岛证监局现场检查后,海丝泉宗投资已着手对上述问题进行改正,并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具备酌情从轻处理的情节。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青岛证监局决定,对海丝泉宗投资予以警示,并提醒关注上述事项,并采取措施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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