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投资被甘肃证监局责令改正
和讯网消息 8月2日,甘肃证监局公布对兰州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亚太投资”)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17年4月,甘肃证监局对亚太投资私募基金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定期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亚太1号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中约定“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经托管人复核,并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等情况”。你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二、该公司未按内控制度要求,形成投资决策报告并留痕保存,违反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亚太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亚太投资应当在2017年8月11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