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东台市警方依法对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驾驶员的仇某(连云港人)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仇某后悔不已。
2月26日11时30分许,仇某持A2证驾驶苏GG9320重型半挂牵引车/苏GQT22挂重型普通半挂车沿610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东台市溱东镇人民路红绿灯处,执勤民警拦车进行检查,发现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号牌变成苏CC9320,民警遂带仇某至溱东交警中队调查,经调查:仇某为了躲避监控罚款,从去年10月份开始,苏GG9320号牌被其用汽油涂改成苏CC9320。仇某驾驶该车行驶长达半年之久,自感没有被交警查到,没有想到这次行驶至东台境内被查获,仇某后悔不已。
仇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3月2日,民警将仇某送至东台市拘留所接受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仇某后悔莫及。(丁峰 陈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