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在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当事人孙某(男,43岁,安徽省合肥市人)面对车辆逾期不检审而被处罚的500元罚款,后悔不已。
当天上午9时许,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孙明等在头富线31KM路段设卡进行“两会”安保检查。10时51分,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苏JY517*小轿车被民警拦下检查,检查过程中当事人要求对其载货的行为给予照顾处理,民警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其B1型机动车驾驶证已经逾期未审验,询问中,当事人告诉民警,因其忙于生意,未能及时到当地车管所对其驾驶证进行审验,民警对其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民警现场依法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钱力 陈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