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2日公布了山西银保监局对农业银行太原市并州支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晋银保监罚决字〔2019〕9号)。
决定书显示,农业银行太原市并州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谢乾隆,该支行存在内控不力,未严格执行自助设备加配钞操作制度,未按规定组织查库、轮岗,对员工培训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
山西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规定,对农行太原并州支行责令改正,罚款50万元。对原自助设备管理员金爱兰禁止从事银行业2年,对原自助设备管理员王静禁止从事银行业2年,对营业室代班主管代晋燕禁止从事银行业2年,对营业室运营主管田国香禁止从事银行业2年,对原行长关宁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年,对原行长范文波警告,对原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郭志民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