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下午,中牟县刘集镇三王村村民刘某来到中牟法院执行局张勇军队长的办公室,他用一副急匆匆的语气说:“我要还款,赶快把我的手机彩铃取消。”
原来,贺某与刘某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因刘某未按时还款,贺某遂提起了民事诉讼。中牟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于今年2月21日判决刘某偿还贺某4万元。
今年5月份,刘某仍无还款的迹象,贺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执行局干警多次传唤刘某,刘某杳无音信。于是,中牟县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刘某的手机彩铃设置为:“你所拨打电话的机主已经被中牟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迫于邻里亲友的舆论压力,主动来到法院还款。
据了解,近期,中牟县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活动空间,结合中牟县为农业大县,大多居民为农村村民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惩戒措施,对广大农村效果不明显。
通过学习外地先进做法,中牟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为农村失信被执行人定制手机彩铃进行失信惩戒,并于6月23日与县工信委联合下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定制失信彩铃的实施意见》,向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为20余名老赖成功定制失信彩铃,取得较好效果,促进了中牟诚信乡村建设。